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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一开发商公然售让地下公共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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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0-22 17:32:3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查询,秀丽人家项目坐落江汉区红旗渠路8号,建造单位为武汉德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依据已批阅规划图纸显现,地下室功能为汽车库、自行车库、日子水泵房、消防水泵房、消防水池、储存室。2004年12月,对该项目进行规划检验,并核发了《规划检验合格证》(武规验证字[2004]0207),未发现其地下室用处发作改变。

10月10日,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局相关部分担任人介绍,秀丽人家整个地下空间总面积为2.1万余平方米,其间地下机动车停车场(汽车库)为8000多平方米,1至14栋地下室面积为1.3万余平方米,其间1栋和5栋地下空间为全地下室,其他12栋高楼地下空间为半地下室(层高为2.7米至3米)。

市规划部分和江汉区有关单位证明,当年的规划图纸上只要1栋规划为储存室,其余楼栋地下部分均规划为非机动车库,即自行车棚。据了解,日子水泵房、消防水泵房、消防水池等这些规划中的设备底子没有存在过,规划检验也不担任检查地下空间是否建了这些设备。现在,秀丽人家小区地下空间严厉按规划施行的部分就是地下汽车库,最初规划的200多个车位早已不够用,小区地面上现在也是车满为患。2013年左右,1栋的全地下室成了有经营执照的菜场,后来改成了超市。

规划部分称,规划明确为公共空间的部分,房地产开发商只要使用权,并且要承受整体业主监督,不得私自改变用处。规划检验只担任查看修建框架结构,项目竣工后的事由城管部分担任监督。相关人士告诉长江日报记者,2010年后武汉的新建小区基本上没有向规划部分申报建造像秀丽人家这样大面积的地下空间。当年秀丽人家开发商的申报内容,特别是1栋1个的大面积“半地下室”,为后来的违规行为埋下了伏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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