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中院通报“偷电瓶被电死家属索赔20万案”
12月19日下午,某微博博主发布一条信息:【小偷#偷电瓶车被电死家族索赔20万#:一分不能少!】武汉的刘先生停放在楼下正在充电的电动车被小偷看上了,小偷在偷电瓶时意外触电身亡。小偷家族向刘先生索赔20万补偿金,且一分不能少。最终经法院调停,车主补偿5万块钱的精神损失费。该条微博链接了信息出处,系某报纸于19日见报的一篇谈论“小偷偷电瓶车身亡车主要不要补偿”。尔后,这条信息敏捷在网上火热流传。楚天都市报记者看到,至12月20日上午11时42分,该博主掌管的微博话题#偷电瓶车被电死家族索赔20万#,阅览量已达1.5亿,谈论量达2.1万。楚天都市报记者在百度网页检索发现,以“小偷偷电瓶车被电死家族索赔20万”为关键词检索到的网页高达41.9万个。
此外,微信、今天头条等渠道也充满“偷电瓶车被电死家族索赔20万”的消息,有些原文照转,有些内容略有变形。各个渠道引发网友的谈论大致相似,网友们较为共同的知道的“刘先生无辜”,“怎么会有这样的调停”,还有不少网友认同“这是电动自行车正当防卫”这一语带调侃的说法。
本年7月15日,网上呈现了非常接近现在版别的信息:标题是“小偷偷电动车时触电身亡,家族要求补偿20万,网友:正当防卫”。该文称,“近来就发生了这样一件奇葩的事,当事人刘先生将自己的电动车停在楼下充电,深夜小右想偷电瓶,却没想到因此触电身亡,而死者家族一定要刘先生补偿20万,这件事在网上引来了许多网友的热议。”此文中,除了“刘先生”3个字,再没有任何关于时刻、地址、当事人的信息。
尔后,该信息经过多轮发酵,不知道是谁把“刘先生”改写成“武汉的刘先生。”12月19日,某报谈论版刊发“小偷偷电瓶车身亡车主要不要补偿”文章,被微博转载后,在网上掀起新一轮传达。
武汉法院查无此案,源头竟是子虚乌有
12月19日晚,楚天都市报记者注意到“武汉刘先生”的故事,觉得奇怪,向武汉市中级法院求证。该院宣传处负责人表明并未传闻这起案子,该文没有时刻、没有地址,只要“武汉刘先生”的信息,还需要核对。12月20日下午,该负责人通知楚天都市报记者,经全市各区法院仔细反复核对,武汉市区两级法院没有受理过该起案子。
那么,该信息的源头从何而来呢?楚天都市报记者辗转联系上那条微博引用的某报纸谈论文章的修改。这位修改通知记者,12月19日该篇谈论文章见报后也引起有关人士质疑,作为修改,他联系了谈论文章的作者,作者通知他,他写这篇谈论的依据是今天头条上的一篇文章,并没有其它佐证。随后,该作者给修改发来了写作谈论所依据的信息来历网址链接,是今天头条上的一篇文章。这位修改表明,该作者没有“武汉刘先生”的联系方式和切当信息。
楚天都市报记者收到这位修改发来的那篇文章的网址链接,这篇文章与其它网上转载的文章一样,除了“寓居武汉的刘先生”几个字,再无任何详细的时刻、地址、当事人信息,所配照片也与之前网上传达的文章大同小异。今天头条显现,至12月20日下午2时许,这篇原文的阅览量才204个。
12月20日晚8时51分,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官方微信发布通报:近来,有媒体报导称,有人在偷盗我市刘先生停放在楼下充电的电动车时,意外触电身亡,“小偷家族”向刘先生索赔20万补偿金;经法院调停,车主补偿“小偷家族”5万元精神损失费。媒体报导后,我市两级法院高度重视,立即对媒体报导、评述的“案子”进行了仔细的整理和核对。经查,我市两级法院近年来没有受理过媒体所报导、评述的相关案子或相似案子。我们注意到,报导该“案子”的首发媒体已自行删除了相关文章。
近来,有媒体报导称,有人在偷盗我市刘先生停放在楼下充电的电动车时,意外触电身亡,“小偷家族”向刘先生索赔20万补偿金;经法院调停,车主补偿“小偷家族”5万元精神损失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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