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起过江公交配备乘务安全员
今年1月9日在北京召开的全国公安机关公交车安全防范工作现场经验交流会上,专门提出了一项要求——“积极推进城市公交车安全管理员配备,并推动建立相应的公共财政保障制度”。1月14日举行的湖北省公交安保工作视频会上,也提出了明确要求——“对跨江跨河、跨高速公路和高速铁路,以及经过人员密集区、政治中心区的重点线路公交车,湖北将统一配备乘务管理员,提升司乘人员应急处置水平。”2月1日开始,武汉公交集团“乘务安全员”正式在过江公交线路上岗。依据武汉公交集团提供的信息,这批“乘务安全员”主要配备在跨江运行且驾驶室尚未安装安全防护隔离设施的公交车上,主要负责跟车服务乘客、维护营运乘坐秩序、加强安全防范、强化公交车运行安全等。
“这批‘乘务安全员’都将佩戴印有‘乘务安全员’标识的袖章,在重点时段在公交车厢内,进行不间断的安全巡视,关注上车乘客及车厢内的动态,及时制止抢夺方向盘、辱骂、袭击公交车驾驶员等干扰安全驾驶的行为,保障驾驶环境安全。同时,劝阻乘客携带易燃易爆物品上车,调解司乘之间、乘客之间的矛盾纠纷,宣传安全乘车知识等。在遇到突发情况时,为乘客提供紧急救助、疏散逃生帮助等。”
截至目前,武汉公交有公交线路470多条,运营车辆8600余辆。目前,武汉市通行长江、汉江等跨江桥梁上的公交线路有多条,包括402路、413路、552路、554路、596路、608路、610路、717路、703路、724路、807路等。
警示标语贴上公交车
目前,武汉市公交日均客流量400万人次,年客流量14亿人次。“可以说,公交是‘乘客流动的家’,公交运营安全牵动着千家万户。”相关人士表示。
近年来,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夺方向盘、殴打驾驶人员等妨害安全驾驶的行为时有发生,严重威胁道路交通安全,有的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成为不容忽视的公共安全问题。特别是2018年重庆万州“10·28”公交车坠江事故发生后,引起全社会强烈关注,加强公交司机安全防护、严惩妨害安全驾驶违法犯罪行为的呼声高涨。
今年1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正式出台《关于依法惩治妨害公共交通工具安全驾驶违法犯罪行为的指导意见》,明确乘客实施“抢夺方向盘、变速杆等操纵装置,殴打、拉拽驾驶人员”等行为,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性,发生严重后果的最高可判死刑。即便没有发生严重后果,一般也不得适用缓刑,并规定7种从重处罚的情形。
严惩妨害公共交通安全驾驶的违法犯罪行为,公共交通的出行安全也需要司乘共同的参与与维护。旨在提醒乘客遵守规则、文明乘车,在此前已张贴“驾驶员的安全关系着全体乘客的安全,驾驶员的安全神圣不可侵犯!”“请勿与司机谈话”相关提示语的基础之上,近期,武汉公交的车厢里还张贴了“妨碍驾驶员正常驾驶涉嫌违法”“影响公交车司机安全驾驶涉嫌违法犯罪”等警示标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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